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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未付

  虽然公司退职了,但没有支付工资。或是、因为公司的业迹不称心,所以经常推迟工资的支付。还有,虽然有几十小时的加班,却经常发生没有支付加班费或只支付一部分加班费事情。然而,这明显是违法行为。应该坚决要求支付吧。

 

劳动基准法第11条里对于工资有如下的规定。

 

「工资就是,无论采用工资、补贴、奖金及其他的名称如何,作为劳动的代价使用者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的部分。」

 

还有在第24条里对工资的支付作了如下的5项规定。这就是支付工资的5项原则。

 

 

 

支付工资的5项原则

 

1.    必须用现行货币支付的原则

 

工资一定要用现行的货币支付。

 

(例外)在法令上有特别规定时或在劳动协约上有另行规定时,也可以支付现物,也就是说可以支付商品等物品。

 

2.    直接支付的原则

 

工资一定要直接支付给本人。

 

(例外)也可以支付给派来的代理人。

 

3.    全额支付的原则

 

工资一定要全额支付给本人。

 

(例外)在法令上有另行规定,认可对税金及社会保险金等的扣除。另外,有劳使协定时也认可对劳动组合费、代买物品费、会社的宿舍费、社内存款等扣除后的支付。

 

4.    每个月要支付1次以上的原则

 

每个月至少要支付1次以上工资。

 

(例外)临时支付的工资、奖金及其它费用也包括在内。

 

5.    在一定的日期内支付的原则

 

工资一定要在一定的日期内支付。

 

(这一条没有例外)

 

 

 

使用者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将受到处罚。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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